对中国足球研究多年的青年法律学者、律师郝劲松对于中国足协的改革,有着自己的见解,“足协要从国家体育总局完全独立出来,像FIFA那样民主选举,进而实施民主自治,这样才更有利于中国足球发展。”
目前体制下,足协是否有条件彻底协会化?郝劲松的回答是肯定的,“当然没问题。为什么其他国家的协会独立运行就行,而我们就不行?至于和地方各职能部门的协调,双方可以协商解决。搞足球是多方的共同利益,在这个大前提下,相信各部门都会愿意合作,不会故意刁难。”
郝劲松还从法理上对足协的独立运作进行了阐述,他认为,按照相关的法规制度,中国足协就是一个民间团体组织,而不是像现在的半官方机构。“总局的主导,让这个机构拥有了半官方色彩。总局的行政干预,让很多事情的程序难以做到公平公正,人为操纵痕迹明显。此前,假赌黑案就反应了这方面的问题,正是因为官方色彩浓厚,才导致问题丛生。而协会化之后,严格按照《章程》办事,切实按照选举产生足协主席,就会避免相关问题。”
协会化的作用果真如此显著?郝劲松进一步解释道:“彻底的协会化,就是实施民主自治,所有事都按照民主的原则去办。中国足协的主席、副主席都是民主选举产生,如果不按照章程和规律办事,不履行好职责,不为大家的利益奋斗,肯定会被罢免。而协会化下的民主自治,本身就具有修复漏洞和纠正错误的功能。足协需要对中国足球做出更好的规划和设计,这个规划和设计是完全专业的,按照规律去做的,而不是通过行政命令和违背规律去实现。”
郝律师指出,足协已经快9年没有召开全国足球代表大会了,这严重违反了FIFA相关章程规定,“目前的足协是不合法的,必须从程序上予以纠正。今后必须要真正民主选举足协主席和副主席,而不是由总局指定。其他协会也一样,摆脱官方色彩,就会真正按照规律做事。试问,哪个国家的小孩从3岁或5岁开始就搞竞技体育了,长大以后如果进不了国家队或者无法参加奥运会拿到好的成绩,这些孩子就被淘汰,文化课跟不上,到社会上也被淘汰,可以说是一无所有!只有按照规律办事,才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。”
现有体制之下,协会化的阻力很大。郝劲松称,正因如此,才需要更多外力和更多呼吁。“如果还长时间不选举,下一次我们会提请撤销中国足协,重新成立一个合法的足协。”